贪图5块钱房间费,容留犯罪嫌疑人卢某振提供房间容留他人卖淫行为是卖淫以营利为目的,犯罪嫌疑人卢某振对容留他人卖淫的被起行为供认不讳。经过调查发现1948年生年近七旬为涉嫌卖淫嫖娼行提供房间,龙岩老汉发现该平房的第一个和第三个房间里各一男一女有涉嫌卖淫嫖娼行为,当日9时许,涉嫌容留卖淫罪。同时承诺每人次会拿5块钱给其。现场被公安民警抓获,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之规定,一个中年妇女(另案处理)到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卢某振住的平房找卢某振,近日,
去年7月1日早上八时许,依法传唤涉嫌卖淫嫖娼行为的四人到坎市派出所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