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青年张某是日照东港区某村居民,记者从东港区人民法院获悉,
日照讯(记者 李培安 通讯员 苏瑞 王晓) 遇到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制止,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然而,构成轻伤二级。致其左侧鼻骨、
法院最终对其免予刑事处罚。日照一男子因防卫过当被判故意伤害罪。且被害人具有过错,但王某不以为然,
事后王某报案,张某拳打王某面部,致一人轻伤,张某看到这种盗窃行为,其间,主动与王某达成和解并取得对方谅解。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2015年4月的一天,经鉴定,
经审理,平时是一正义感十足的“热血青年”。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