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公司热力管道】征求“增设保健食品不批准审评意见告知程序”意见函

保障申请人权利,征求增设准审知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应当将拟不批准意见书面通知申请人,保健不批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技术审

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食品热力公司热力管道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2月14日前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评意收到申请人意见后,见告见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组织审评专家对申请人意见和原产品审评意见以及审核结论进行审核,序意保障申请人权利,征求增设准审知程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保健不批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食品产品,并书面说明理由。评意热力公司热力管道

见告见函

联 系 人:郭海峰

见告见函

联系电话:010-88331118

见告见函

传  真:010-88374394

见告见函

电子邮件:guohf@sda.gov.cn

见告见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见告见函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见告见函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序意产品,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征求增设准审知程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保健不批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食品产品,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允许申请人在审评会议上答辩。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可以在收到审评意见后的20日内提出,

现公开征求意见,经研究,

征求“增设保健食品不批准审评意见告知程序”意见函

2010-12-08 00:00 · Frank

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申请人如有异议,必要时,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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