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
2017年10月19日,男煽”三明男子煽动群众阻碍民警执法获刑!众阻用身体撞击民警,碍民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法获
不仅如此,其朋友杨某见状,出警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并未出现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拘役、
被告人杨某犯妨害公务罪,
2017年3月31日21时许,
法官释法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市民安宁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应当被所有人尊重," />
经查实,被告人杨某伙同他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之后,
法院认为,杨某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处罚拉扯民警,还咬伤了一民警的左手!现场受伤民警的伤情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