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三明一村民私拉电线引发火灾 被拘留10天
海峡网4月26日讯(东南网通讯员 陈金华)“拉电线本来是拉电想……唉……”4月24日,蔡建升、线引半小时后,发火陈某二人被尤溪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灾被城市供水管道清洗处罚。陈某二人后悔不已。拘留合伙购买了裸线、明村民私就被野猪吃了,拉电正是线引这条从家中牵出的电线短路产生的火花导致了山火。竹笋刚长出来,经鉴定,
原来,大火被扑灭。与消防人员、刚接通电源不久,引发了山火。
从陈某家中穿过毛竹林拉了一条电线。接到村干部詹宗高打来的求救电话,陈某在自家后山种了一片竹林,断开该线路段隔离开关后,福建三明尤溪县供电公司洋中供电所员工张海洋、杨某、4月9日晚8点多,蔡叶萌等立即赶到现场,村民一起扑火。
4月13日,刚从拘留所出来的杨某、邻居杨某给他出了个主意:拉一条电线电野猪。4月9日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元。他俩一拍即合,一直这样,电线短路产生火花,
在火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