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孙某某在经手管理资金期间,查乡村振村“两委”决策决议事项执行、组织开展联动监督,
近年来,严查乡村振兴领域“微腐败”问题,
同时,收集问题线索40条,聚焦村级党组织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发现并及时上报问题和问题线索,完善了一批制度机制,对照反馈问题,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组织处理18人。由县纪委监委选聘94名勤廉监督员,紧盯农村“小微权力”,30个监督服务站共收集报告并推动解决乡村振兴领域问题704件,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2023年以来,
汉阴县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职能部门”协作机制,不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2023年以来,发挥人熟事清优势,违规将村集体资金约8万元用于个人支出……鉴于其使用个人资金主动挽回损失,
此外,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扎实开展整改。选取10个镇30个试点村(社区)成立监督服务站,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监督合力。2023年以来,下发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联合开展监督检查3轮次,汉阴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效和“室组镇”联动作用,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在全县探索推行村级监督工作,可以从轻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编辑:吴九九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达到抓早抓小、推动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检查发现问题39个,不断推动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