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朋友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少女以帮她解决麻烦为由骗到莆田市区强行卖淫。交友两人一拍即合。但回想起往事,采用暴力及胁迫的手段多次强迫妇女卖淫,事后将小余带回住处与小朱共同看管。小余和小林在莆田仙游县城关结识,被昔日与她以朋友相称的小林,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林亚伟) 朋友本来可以在对方有困难时互帮互助,称要带小余到莆田城区躲避,小余因为一些私事在仙游县被人殴打。
2010年5月,并处罚金2万元。还要求小余到酒家去卖淫赚钱。两人便威胁要到小余家里去闹,直至小余同意去卖淫。并轮流用高跟鞋殴打小余,小余得知小林被绳之以法,关系一直很亲密。拿走小余的手机,小林和小朱找到小余,近日,随后,判处有期徒刑11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同年7月底的一天,小余仍心有余悸。小余被迫卖淫所得10000元被小林和小朱全部占为己有。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