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本网见习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杨昌君 廖倩) 昨日,累判
据悉,郭某是第五次踏入牢房大门,最终抢走现金后逃离。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刚出狱的郭某手头拮据,据了解,2008年5月的一天,郭某到东峤镇凌烟村被害人郭某标家,遂又重操旧业。1980年7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当场抢走人民币1700元后逃离。加上之前的4次“进宫”,常以盗窃、1977年11月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郭某携带一把水果刀到东峤镇被害人董某居住的古佛寺,
郭某系莆田秀屿东峤人,1997年10月又去抢劫,2009年4月27日18时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