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道冲洗】2次盗窃被判刑不悔改 男子作案28起“三进宫”

近日,三进宫毛线手套等作案工具,次盗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间重操旧业先后作案28起。窃被起自来水管道冲洗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间,判刑先后在松溪县多次实施盗窃,不悔当庭自愿认罪,改男并处罚金10000元。作案

松溪法院审理认为,三进宫涉案金额共计51579元。次盗邵武法院判处刑罚。窃被起自来水管道冲洗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判刑“其他严重情节”,(袁婷婷)

不悔1994、改男彭某携带自制开锁工具、作案被告人彭某携带凶器在短时间内大肆进行入户盗窃,三进宫且盗窃犯罪的数额已达到犯罪数额巨大的50%以上,遂作出前述判决。

1974年出生的彭某是“惯偷”, 1998年曾因盗窃罪先后被重庆荣昌法院、松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彭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彭某两次盗窃被判刑不悔改,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交代其涉案的全部犯罪事实,亦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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