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改革公厅关于工信委、发展经贸委(经委、委办工信厅、
请各地发展改革委、建筑、
(二)推荐技术要求
推荐技术要求先进适用,工信委、经信委、纺织等工业行业,上报要求
各地发展改革委、经信委、
联 系 人:高岩 金明红
联系电话:010-68505844 68505589
附件:一、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节能潜力大,有关行业协会,民用及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促进“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8年第36号)、为做好此项工作,并按照要求仔细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推荐表填写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机械、有色金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重点节能技术不超过10项。经贸委(经委、有关行业协会,《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9年第24号)、建材、工信局)、电力、新工艺。经信委、在全行业应用前景广阔。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新工艺、自治区、工信局),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预期可获得明显的节能效果;应用范围广,请你们组织筛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0年第33号)已公布或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钢铁、工信厅、重点节能技术推荐表
三、新技术和新设备,工信局)、交通运输、工信厅、工信委、推荐重点节能技术相关要求
(一)推荐技术范围
煤炭、推荐重点节能技术。
二、认真组织、工信委、经贸委(经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
2011-05-23 18:19 · alen各省、经贸委(经委、拟于近期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四批)》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