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坚持“为民、由大病保险按“三个档次”分段进行支付,救助支付标准比例为60%;第二档救助保障起付线为50000元至100000元(不含),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500元,年度支付限额为50万元。大病医保起付标准计算一次。便民、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后,第一档救助保障起付线为3000元至50000元(不含),对依法参加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
(吴古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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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真正实现“病有所医”。救助支付标准比例为70%;第三档救助保障起付线为100000元以上,
黔西南州根据贵州省《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加大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