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户口迁移仍按照原有政策规定执行。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地办《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对准予迁入的新政需, 一表解读省内户口迁移新调整 过去 现在 据东港户政 申请人持身份证、作出批准决定的, 山东省内(除青岛)、 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再到东港区公安局户政服务大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办理条件 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迁入。迁出地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实行网上审批(核),入户有调 准备材料 浏览: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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