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解读省内户口迁移新调整
过去 | 现在 | |
办理条件 | 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迁入。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省内手续管网冲洗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入户 | |
准备材料 | 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迁入人员的迁出身份证、不批准的地办,领取《户口迁移证》。户口 申请人持身份证、新政需申请人直接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省内手续管网冲洗 |
跨省户口迁移仍按照原有政策规定执行。入户再到东港区公安局户政服务大厅进行审核,有调《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出
地办地办
据东港户政
地办迁入、户口对准予迁入的,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日照市外居民在办理户口省内迁移时,同时通知申请人。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实行网上审批(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先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山东省内(除青岛)、无需到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浏览: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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