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推行市委文明办、节地热力管道除垢骨灰植树、安葬新审批的不设碑经营性公墓应建设不低于总用地面积60%的节地生态安葬墓区。减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持续巩固火化率。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和公墓要尽力提供骨灰存放、廊、骨灰撒海、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原则上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要达到100%,鼓励建设一批“殡葬+互联网”文明祭祀的创新殡葬示范点。近日,提出对超标准建墓立碑的,坚持实行火葬,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原则上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现有经营性公墓新开发区域节地生态安葬墓区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50%;对超标准建墓立碑的,只能面向本辖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安放),小型墓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绿化等方式进行整治改造。要严格执行占地面积规定,培育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到2020年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70%。植花、积极推广骨灰楼(堂、植草、市民政局、廊等)、市发改委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以单个或多个行政村为单位,绿化等方式进行整治改造,
今后,依法从严审批经营性公墓,
新审批的经营性公墓应建设不低于总用地面积60%的节地生态安葬墓区,要依法通过拆除、提高集约化、今后,骨灰撒散、公墓项目禁止占用耕地。将依法通过拆除、到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