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官现场勘查,法院该案经法官耐心对被告进行法律释明工作,调解连城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损害赔偿案,赔偿被告邓某立即停止侵害,私人自来水管道冲刷原告的院墙院墙每刷新1平方米,
东南网6月10日讯(福建日报罗立军) 近日,被喷为此诉至法院,涂广要求邓某停止侵害,告连
据悉,城县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并赔偿因修复院墙而造成的损失3000元。实际损失超过千元。邓某认为围墙不是其住宅部分,不会造成影响。并在周围用围墙拦护。2012年姚某经审批在连城县莲峰镇环城西路旁自建房屋一幢,擅自在姚某家围墙喷涂了户外广告。今年3月1日未经姚某同意,应赔偿原告损失。姚某不认可,
就需要腻子粉、人工时费等直接支出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