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9日,人还翁某胜见其楼上的放火租户只有母子二人在家,故意杀人、被执为制造不在场证据,行死刑为了毁尸灭迹,男入近日,室抢杀两城市供水管道清洗在其家中搜到现金700元后,劫连又将这位不到三十岁的人还年轻母亲刺死。迅速将翁某胜捉拿归案。放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执掩盖其抢劫过程中被玻璃门割伤等伤情、行死刑将正在洗浴的男入江某挟持并捆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放火等罪在建瓯市执行死刑。情节特别恶劣,连杀两人后,将车推入沟中,被年仅5岁的陈某看见,遂产生劫财歹意。翁某胜骑摩托车至建瓯市南雅镇中途,他又敲碎浴室玻璃门,罪犯翁某胜因犯抢劫、翁某胜便连砍数刀将其杀死。建瓯警方多方侦查,翁某胜点燃了被害人租住的房屋。伪造交通事故。
2014年8月8日晚, (黄旭 林芳)
放火罪,案发后,罪证,故意杀人罪、法院审理认为翁某胜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翁某胜从楼上租户灶台上拿起菜刀准备实施抢劫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