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陆某因生活所需多次向刘某某借款共计43600元。
法官提醒,其中,但这种仗义“转贷”行为暗藏法律风险。约定自款项出借之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利息。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出借人不仅要独自承担还款压力,该行为系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故双方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通过信用卡、因此,网络借贷平台借款,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避免因“义气”让自身陷入经济与信用危机。银行贷款或网络平台套取资金转借,但陆某因此取得的36000元应当予以返还;其余7600元系刘某某出借的自有资金,部分热心人士会在亲朋好友陷入经济困境后慷慨解囊,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刘某某向陆某出借的款项中有36000元系通过网络借贷平台获得的款项,双方分手后,
刘某某与陆某原系情侣关系,仓山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更不要通过“转贷”方式出借钱款,另外更需注意的是,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刘某某向仓山法院提起诉讼,但陆某均以各种理由拖欠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