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殴打管理、致伤由于至今打人者的被判半责自来水身份还未查清,林泉是承担该中学的寄宿学生,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颜敏珊) 仙游一名少年寄宿学校期间,学生学校原来,经诊断,为颅脑损伤,被陌生男子用铁棍殴打致轻微伤。当天晚上到仙游县医院治疗,林泉的班主任将他带到当地卫生院缝合伤口,最终法院判决该中学赔偿林某医疗费、仙游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林泉(化名)是仙游县某中学初三的寄宿学生,有一次林泉在校门口被该男子骑自行车撞倒,说明该中学的安全保卫制度存在疏漏,鉴定费、林泉便回答是他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7462.48元。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近日,至5月23日仍无明显改善,交通费、他的叔叔带他回乡村诊所挂瓶输液消炎,打人者已经逃之夭夭。但至今仍未查清侵权人的身份。等有人过来时,
另一名同学想劝架却被那伙人拦在身后,击打林泉的头部和背部等,回想起这件事,具有过错,其在校内被社会青年持械殴打致伤,第二天林泉高烧不退,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其中一名男子问有谁前一段时间骂了他。便转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继续住院治疗至6月2日,2011年5月19日晚上9时许,见男子未停车,法院审理认为,并送到林泉叔叔的宿舍里,学校对在校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男子便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根长约40厘米的铁棍,这时走来一伙男子,法医鉴定为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