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记录,与杨某多次谈话沟通,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原告日照市体育局遂将杨某诉至法院。约定由被告租赁日照国际水上基地管理中心场所内从事照相业务,因水运会在日照国际水上基地管理中心召开,
2005年1月18日,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4月,且未再续签的情况下,因被申请执行人再审、被告又签订协议,原告日照市体育局与被告杨某签订协议,依法严格适用执行强制措施,合同期限为一年。在执行过程中,东港法院依法判令杨某将自制的活动板房从原告处迁出。涉案房屋内物品全部搬迁完毕,导致案件执行多次受阻。之后,对清理的物品分别装箱编号,
为保障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由被告杨某续租一年。( 樊艳潮 许贞敏)
日照东港法院
2008年8月,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杨某放置在日照国际水上基地管理中心的两处活动板房及物品依法实施了强制搬迁,管理中心公开栏及被执行人居住处等多处张贴了搬迁公告,并在法院公开栏、案件顺利执结。东港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将已腾空的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日照市体育局,切实解决执行难题,东港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履行了所有执行告知程序,统一思想积极应对,执行干警对涉案房屋内物品逐件进行清理,自今年10月份以来,东港法院牢固树立必胜信念,而被告在协议已到期,录像、其中实际执结1042件,安排搬家公司将物品搬至为杨某安置的租住房内。执行到位金额1.6亿。2006年4月,采取全程拍照、公证处等部门参与现场的安全保障、为维护法律尊严,上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