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2月28日讯 (海都记者 陈盛钟)近日,股份公司规被《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八条,莆田第十一条第一款,司违第三款,罚万
根据公示信息,阳光有限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十六条第一款、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被处以24万元罚款,
根据相关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条,《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二款,第十四项等相关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对4名相关责任人共处人民币4.5万元罚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第九条第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