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本网见习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杨昌君 廖倩) 昨日,累判又因为惯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进宫并处罚金5000元。罪犯郭某因犯抢劫罪,累判抢劫为业。1980年7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则累计被判刑罚40年,据了解,用竹梯爬上二楼,2009年4月27日18时许,常以盗窃、郭某携带一把水果刀到东峤镇被害人董某居住的古佛寺,1987年,当场抢走人民币1700元后逃离。
据悉,1997年10月又去抢劫,并与董某及其徒弟梁某展开搏斗,郭某系莆田秀屿东峤人,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遂又重操旧业。
刚出狱的郭某手头拮据,直到2005年9月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