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黄某珠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错误,协助执行的人,法律的权威更不容挑衅。
是胆大,现依法决定对你拘留15日。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
黄某珠看过裁定书内容后,法官将相关的法律文书交给黄某珠,建宁法院受理申请人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王某某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中," />
法律文书都敢撕,勘验人、并请黄某珠向其丈夫王某某传达其中的法律义务。威胁、
原标题:胆大还是无知?建宁一女子公然撕毁法律文书被拘!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对于查封房子和车子的裁定极为不满。
黄某珠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后,自觉学习法律,是对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的严重阻碍。" />
法官
“黄某珠故意毁损人民法院法律文书,
来源:建宁法院
我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