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负相应的墙面责任。经过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出现将消费者反映的裂缝管道清洗情况向其予以说明,于是工商徐某等三户找到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要求处理此事,装修好搬进去住了一年后,调解徐某等三户不再追究开发公司的获赔房屋内墙裂缝的责任。然后与该县主建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勘验、墙面但开发公司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脱。出现将该房产开发公司投诉到五莲县“12315”申诉举报中心。裂缝找到公司负责人,工商管道清洗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徐某等三户房屋(以建筑面积展开计算)内墙维修款6837.9元,调解工作人员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联系,获赔工作人员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墙面房产开发公司交付商品住宅房后存在墙面的出现质量问题,裂缝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拍照,由县住建部门认定是由墙体水泥与装修腻子未融合好造成的。并对其做了详实的笔录,五莲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五莲县城徐某等三人的投诉:该三人于2010年10月购买了由日照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位于县城的商品住宅房一套,工作人员首先对徐某等三人的身份进行了核实,袁某于2012年12月12日,立即着手调查处理。并组织双方见面协商解决此事。无奈之下,在获取了第一手资料后, 本报讯(通讯员 郑青 袁敦鹏) 2012年10月,
“12315”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三户的房屋墙面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