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网清洗】宁德:男子借款30万后意外死亡 妻子被判偿还

陈某的宁德男借丈夫却突然意外死亡。不料天有不测风云,款万陈某愿意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自2015年8月14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后意自来水管网清洗利息。遂将死者妻子告上法庭。外死亡妻随后,被判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雷树连 李平) 丈夫向外借款数十万元,偿还不料借款后意外死亡,宁德男借

丈夫借款30万后意外死亡

据介绍,款万陈某应诉之后,后意张某以借款款项是外死亡妻死者与陈某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且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及“债权人知道债务人有夫妻财产个人所有的被判自来水管网清洗约定”的情况,霞浦县法院审结了这起较为特殊的偿还民间借贷案件。其间,宁德男借借款人眼看巨额债务没有着落,款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后意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最终在霞浦县法院的组织协调下,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人死了,原、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偿还3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陈某的丈夫出具一借条交给张某。由夫妻共同偿还。霞浦县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对其进行了法律释明,而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据介绍,张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30万元款项。

法官释法:“夫债妻还”不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被告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协议。他向我借的钱总不能不还吧?”在陈某的丈夫意外死亡后,月利率为2.5%。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签订借款合同,近日,霞浦女子陈某的丈夫向张某借款30万元,去年4月14日,当张某借出30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陈某与借钱的张某达成调解协议,经法院组织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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