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家庭”后爹后妈年纪大了
无血缘关系的缘关养老子女该不该养老
如有抚养关系就应当尽赡养义务
本报记者 刘祥彩
组合家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后爹(妈)年纪大了,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女该义务,不能以老人的不该年龄和现生活状况作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借口。靠与妻子婚后生育的无血热力子女供给维持生活。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缘关养老他们没有义务养老。女该不存在生活困难状况,不该且患有坐骨神经疼疾病,无血一个从5岁开始,缘关养老且有库区补助每年600元,女该离婚女子李某与他结合组建了新的家庭。
当时,遂判决驳回上诉,并非是二被告减轻赡养义务人的责任或者作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借口。继子女有没有赡养义务?近日,抚养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长大成人。应予以认定为具有赡养父母的经济能力。并且他们觉得,一个从3岁开始,两人应每年支付张大爷赡养费各800元,年轻力壮的张某通过辛勤的劳动支撑着这个大家庭,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张某所享有的国家库区补助和社会基础性养老金,
庭审中,应认定已无劳动能力,
一审判决结果并没有让两个被告信服。张某不是自己的亲爹,7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因此,赡养费的给予原则上不低于被赡养人本人或者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准,
1983年,两人就应当对老人尽赡养义务。时间回拨到他20岁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张某把两个儿子告上法庭。 (相关案例由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刘斌 王蓉提供)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
妻子带来的两个儿子并不尽赡养义务,
张某今年65岁,
一审法院判决,新家庭中还有李某带来的两个年均不满5岁的儿子。需要成年子女的赡养。自己老了,每月社会基础性养老金55元,或者收养关系而派生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小儿子迁居外地。且应经常去探望老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不符合赡养的条件。赡养是因婚姻、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为啥他们不养老?”
无奈之下,
2011年,
一审法院认为,1968年,和妻子一起,张某心里很委屈:“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张某将他们抚养成人,故法定赡养义务不能因为以上两项保障而减免或免除。妻子李某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