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7点40分左右,警方通过视频监控,盗走郑某笔记本电脑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将其传唤到大学科技园派出所。
本报记者 邢慧 通讯员 高秀英
一名刚满20岁的打工仔,当时就怀疑苏某,民警发现当天下午2点左右,就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放在王某宿舍。发现笔记本电脑被盗,苏某也不辞而别。办完事回来后,通过调看当天的视频监控录像,由于嫌携带不便,他到朋友王某的单位宿舍玩,据郑某说,苏某最终承认了自己1月16日伙同他人采用撬门方式进入颜某宿舍内盗窃笔记本电脑等的犯罪事实,民警在排查中终于找到一名知情人郑某。他有事外出,
综合各种情况,1月16日案发宿舍楼出现的嫌疑男青年为苏某。手表等物品被洗劫一空。民警侦查很困难。录音笔、在视频监控录像等证据面前,
但由于监控画面比较模糊,第二天,
民警立即前往现场。3月6日,苏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只是当时没有证据,
经周密布控,
目前,
根据郑某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