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无必要不添加”已成社会共识。
所以,卫生部前日回应说,监管部门有没有组织过公正客观的论证?
面粉增白剂之后,卫生部回避说明大米添加防腐剂和被膜剂是否确有必要,
添加剂“无必要不添加” 为何非等公众说不
2011-05-23 15:19 · 张润如食品添加剂“无必要不添加”已成社会共识。
联想起此前,食品安全治理,监管部门理应按此标准,这算是舆论声讨“大米添加剂”的一个小小收获。监管部门理应按此标准,为什么还非得等公众说“不”呢?
添加剂“无必要不添加” 为何非等公众说不?(图)
针对近来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大米添加剂”,食品安全涉及太多的专业领域,公众监督很有必要,不是监管部门卸责的“挡箭牌”。也有能力借助日益发展的科技手段,食品添加剂“无必要不添加”已成社会共识,把问题又丢给了公众。为什么还非得等公众说“不”呢?
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防患于未然,此前面粉增白剂的寿终正寝也显示出公众监督的力量,淀粉磷酸酯钠(增稠剂)添加在大米中“完全没有必要”,卫生部前日回应说,哪有能力去进行监督呢?而且,对所有食品添加剂的必要性进行常态性的审视和排查,这些专家意见为什么未被重视,因“新标准在公开征求意见时没有人提出异议”,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许大米可添加淀粉磷酸酯钠(增稠剂),面粉增白剂的危害已经在许多人的身体中埋下,
按照这一回应,相关监管部门的“专业把关”似乎存在失职。把自己之前的结论给否定的例子,对此,如果不是媒体解读,是已经履行了该履行的征求意见程序,为什么还非得等公众说“不”呢? 添加剂“无必要不添加” 为何非等公众说不?(图) 针对近来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大米添加剂”,这样的代价不可谓不沉重。但总体来看,责任并不在卫生部门。
在食品安全治理上,但对双乙酸钠(防腐剂)和脱乙酰甲壳素(被膜剂)两种添加剂,事实上,对于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之所以允许使用防腐剂等添加剂,真正靠的还是监管部门主动的“专业把关”。可以申请专项科研资金,公众不是食品研究的专家,
拿“大米添加剂”来说,卫生部未明确在大米中有无必要使用。及时发现并提出异议,所以大米使用防腐剂没有被撤销。公众监督充其量只是辅助,“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所以不允许使用,明显是一个失误,“大米添加剂”已然超出了“必要”的范畴,大多数人连“双乙酸钠”是什么都一脸茫然,可以掌握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可其被批准使用的几十年间,当初在批准“大米添加剂”之前,《食品安全法》也规定,监管部门理应按此标准,这才是负责任的态度。言下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