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形成了《性病防治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防止感染他人,应当定期开展性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
征求意见稿指出,预防控制性病的传播,各级性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通过多种形式在高危人群集中的场所宣传性病防治知识,卫生部负责对全国性病防治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未被批准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在诊治、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对确诊的先天梅毒的患儿根据国家推荐治疗方案给予治疗。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性病。并为其所生婴幼儿提供必要的预防性治疗、梅毒相关检测服务并明确诊断。
卫生部修订性病防治办法 拟规定不得故意传播
2011-05-19 11:40 · dufang卫生部今日发布《性病防治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文,
为进一步加强性病防治工作,防止感染他人,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
征求意见稿指出,性病患者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并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按国家推荐方案及时为感染梅毒的孕产妇提供治疗,征求意见稿指出,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情况和人群特点采取普查普治的防治措施。